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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8357/202004-01006 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 蒙城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蒙城县审计局关于蒙城县光伏扶贫电站并网线路改造工程(二次)项目价款结算意见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4-23 发布日期: 2020-04-23
索引号: 003178357/202004-01006
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 蒙城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蒙城县审计局关于蒙城县光伏扶贫电站并网线路改造工程(二次)项目价款结算意见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4-23
发布日期: 2020-04-23
蒙城县审计局关于蒙城县光伏扶贫电站并网线路改造工程(二次)项目价款结算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0-04-23 00:00 信息来源:蒙城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蒙城县兴农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22条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9年10月12日起对你单位报送的蒙城县光伏扶贫电站并网线路改造工程(二次)项目价款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你单位对所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工程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蒙城县审计局的责任是对该工程的价款结算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核意见,审计结果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主要包括:小涧镇尖山村、双涧镇郭湾村、板桥集镇方刘村、篱笆镇宋圩村、三义镇双仙村、三义镇三塔村、楚村镇黄元村八个村庄光伏扶贫电站改造工程。

根据2019年3月21日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第20号《会议纪要》,该工程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亳州市谯城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蒙城分公司施工。招标控制价1398808.12元,合同金额1391000.00元,设计单位安徽诚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徐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约定工期为30天,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5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为2019年6月3日,竣工日期为2019年6月28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二、审计实施情况

此次审计的是蒙城县光伏扶贫电站并网线路改造工程(二次)项目,审计过程中,向有关人员询问了工程实施情况,对工程量进行了现场测量,同时将测量结果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核对,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认可。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资料,最终形成对本工程的审计结果。

三、审计结果

经审计,该工程送审金额1371338.42元,审定金额1270751.27元,审减金额100587.15元。

(一)小涧镇尖山村工程送审金额264387.15元,审定金额229863.02元,审减金额34524.13元。审减原因:

1、混凝土电线杆送审工程量8根,审减工程量6根,合同单价3007元/根,审减金额18042元。

2、电杆横担送审工程量8根,审减工程量5根,合同单价150.18元/根,审减金额750.90元。

3、标志牌送审工程量8个,审减工程量6个,合同单价300元/个,审减金额1800元。

4、接地极送审工程量8根,审减工程量7根,合同单价68.04元/根,审减金额476.28元。

5、JKLYJ-10KV导线架设送审工程量1.05km/单线,审减工程量1.005km/单线,合同单价10078.03元/km/单线,审减金额10128.42元。

6、相应措施费及税金审减3326.52元。

(二)双涧镇郭湾村工程送审金额151613.81元,审定金额144381.02元,审减金额7232.79元。审减原因:

1、混凝土电线杆送审工程量6根,审减工程量1根,合同单价3007元/根,审减金额3007元。

2、电杆横担送审工程量7根,审减工程量1根,合同单价150.18元/根,审减金额150.18元。

3、标志牌送审工程量6个,审减工程量1个,合同单价300元/个,审减金额300元。

4、接地极送审工程量6根,审减工程量5根,合同单价68.04元/根,审减金额340.20元。

5、JKLYJ-10KV导线架设送审工程量0.75km/单线,审减工程量0.273km/单线,合同单价10078.03元/km/单线,审减金额2751.30元。

6、相应措施费及税金审减684.11元。

(三)板桥集镇方刘村工程送审金额183879.19元,审定金额138833.92元,审减金额45045.27元。审减原因:

1、混凝土电线杆送审工程量12根,审减工程量10根,合同单价3007元/根,审减金额30070元。

2、电杆横担送审工程量12根,审减工程量4根,合同单价150.18元/根,审减金额600.72元。

3、标志牌送审工程量6个,审减工程量4个,合同单价300元/个,审减金额1200元。

4、接地极送审工程量6根,审减工程量5根,合同单价68.04元/根,审减金额340.20元。

5、JKLYJ-10KV导线架设送审工程量1.65km/单线,审减工程量0.786km/单线,合同单价10078.03元/km/单线,审减金额7921.33元。

6、相应措施费及税金审减4913.02元。

(四)篱笆镇宋圩村工程送审金额163392.62元,审定金额161396.38元,审减金额1996.24元。审减原因:

1、接地极送审工程量8根,审减工程量7根,合同单价68.04元/根,审减金额476.28元。

2、JKLYJ-10KV导线架设送审工程量1.05km/单线,审减工程量0.129km/单线,合同单价10078.03元/km/单线,审减金额1300.07元。

3、相应措施费及税金审减219.89元。

(五)篱笆镇凡寨村工程送审金额174386.44元,审定金额168560.6元,审减金额5825.84元。审减原因:

1、接地极送审工程量10根,审减工程量9根,合同单价68.04元/根,审减金额612.36元。

2、JKLYJ-10KV导线架设送审工程量1.35km/单线,审减工程量0.4584km/单线,合同单价10078.03元/km/单线,审减金额4619.77元。

3、相应措施费及税金审减593.71元。

(六)三义镇双仙村工程送审金额145635.84元,审定金额141871.82元,审减金额3764.02元。审减原因:

1、接地极送审工程量5根,审减工程量4根,合同单价68.04元/根,审减金额272.16元。

2、JKLYJ-10KV导线架设送审工程量0.6km/单线,审减工程量0.312km/单线,合同单价10078.03元/km/单线,审减金额3144.35元。

3、相应措施费及税金审减347.51元。

(七)三义镇三塔村工程送审金额179873.28元,审定金额179088.4元,审减金额784.88元。审减原因:

1、接地极送审工程量11根,审减工程量10根,合同单价68.04元/根,审减金额680.40元。

2、相应措施费及税金审减104.48元。

(八)楚村镇黄元村工程送审金额128360.07元,审定金额126946.09元,审减金额1413.98元。审减原因:

1、标志牌送审工程量2个,审减工程量2个,合同单价300元/个,审减金额600元。

2、接地极送审工程量2根,审减工程量1根,合同单价68.04元/根,审减金额68.04元。

3、JKLYJ-10KV导线架设送审工程量0.15km/单线,审减工程量0.12km/单线,合同单价10078.03元/km/单线,审减金额1209.36元。

4、相应措施费及税金审减136.58元。

四、审计意见和建议

依据审计署《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14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应核减业主单位送审金额100587.15元。蒙城县兴农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和亳州市谯城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蒙城分公司按照此次审计确定的金额1270751.27元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