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制度
索引号: 003178533/202004-00013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蒙城县住建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4-17 发布日期: 2020-04-17
索引号: 003178533/202004-00013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蒙城县住建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4-17
发布日期: 2020-04-17
蒙城县住建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0-04-17 00:00 信息来源: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为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改善机关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开以依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不影响决策为原则。

三、根据本单位实际,应实施公开制度的事项有:

(一)涉及我单位的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二)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事项或重大决策;

(三)涉及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的出台;

(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决策;

(五)涉及我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和设定依据的变动;

(六)涉及行政审批、审核、备案等行政职能的变动;

(七)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行政执法行为的处理和执行情况;

(八)涉及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

(九)涉及单位机关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和工作人员分工及调整变化情况;

(十)涉及公务员录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四、公开采取的方式有:

(一)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及公众预公开;

(二)通过设立固定的信息公开栏向社会及公众预公开;

(三)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及公众预公开;

(四)其他便于社会及公众知晓的形式。

五、公开时间自我单位作出公开决定向社会发布之日起,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六、公开制度的执行必须依法、依规办理。凡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的,不允许公开,公开内容应符合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