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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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97335383/201811-00028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蒙城县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决算说明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8-30 发布日期: 2018-08-30
索引号: 097335383/201811-00028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蒙城县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决算说明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8-30
发布日期: 2018-08-30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8-30 00:00 信息来源: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目   录

第一部分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五、经营收入: 

六、其他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政府工作部门,统一负责全县的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同时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着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三局的全部职能,涉及生产、经营、消费等各个领域和环节的市场监管和执法,同时承担食品安全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等职责。根据蒙政[2014]16号文件规定,我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3、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酒类、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食品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4、依法承担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有关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查处传销违法行为。

5、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安徽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审核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违法广告行为。

6、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的责任。

7、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0、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

11、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依法对质量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12、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3、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志,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相关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和供应网建设。

15、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16、指导乡镇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

17、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

18、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因所属单位实行报账制,都不是独立核算单位,故只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4,284.12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284.12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40.66万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增加;二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4,284.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23.96万元,占98.6%,年初结转结余60.16万元(机构合并前遗留),占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4,226.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3.08万元,占69.88%;项目支出1,273.02万元,占30.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84.12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284.12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0.66万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预算增加;二是项目经费预算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85.9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86.0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91万元,减少0.08%。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大幅增加,比2016年增加458.02万元,增长572.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8.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6.0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21万元,减少0.41%。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大幅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8.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6.37万元,占5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4.63万元,占15.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5.22万元,占18.58%;节能环保支出36.24万元,占0.98%;城乡社区支出60万元,占1.6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0万元,占2.44%;住房保障支出185.63万元,占5.0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88.1万元,支出决算为36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66.19万元,支出决算为186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年初预算为96万元,支出决算为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 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 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18万元,支出决算为2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 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62.14万元,支出决算为46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65万元,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84.04万元,支出决算为8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37万元,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43万元,支出决算为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7.29万元,支出决算为14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  食品安全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03万元,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6.64万元,支出决算为13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8.29万元,支出决算为9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7.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36.24万元,支出决算为3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项)。年初预算为90万元,支出决算为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85.63万元,支出决算为18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53.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42.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0.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8万元,本年支出538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 (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38万元,支出决算为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74万元,比2016年增加4.43万元,增长4.1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会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58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7辆(含待报废处理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2017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2个项目,涉及资金103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8.1%。评价结果显示,在2个绩效自评项目中,1、快检室建设项目是依据皖政(2017)1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精神安排的项目,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是2017年继续实施的22项民生工程之一。全县共建成20个快检室,使用经费36万元,这些快检室的建成并运转,把住食品安全第一道关口,从根本上改善基层食品安全状况,对整个食品安全链条起到过滤网、安全阀作用。2、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项目是为了加强食品监管,保证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该项目使用经费67万元。2017年我局在加大巡查监管的同时,对食品生产和流通领域进行抽检,共抽检各类食品500组,其中:农产品240组;其他(食用油、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等)260组,。在500组食品抽检中,不合格食品7组,立案查处7件,其中移交司法机关查处2件。在食品监管工作中,注重综合协调工作。组建应急队伍,组织执法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及食物中毒等应急处置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小餐饮整治规范、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协调县农委、县环保局、县卫计委、县商务局、县盐务局、县粮食局、县物价局、县教育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等食安委成员单位在现场设立宣传台、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以及食品安全江淮行暨餐饮提升年活动等一系列活动,较好地规范了我县食品经营环境,成绩显著。全市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规范工作现场会在蒙城召开,进一步促进了我县食品安全监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7.6 

86.22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3.2

 3.0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4.4

 83.1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4.4

 83.16

       公务用车购置 

 0

 0

单位: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7.6万元,支出决算为86.22万元,完成预算的98.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尽量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6万元,占3.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3.16万元,占96.45%。具体情况如下:

  1. 2017年预算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接待费支出3.06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28万元,下降(增长)8.38%,下降的原降低接待标准。2017年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内公务接待共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33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上级单位来蒙检查业务及系统内单位业务交流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蒙城县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58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7辆(含待报废处理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3.16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4.21万元,增长5.33%,增长的原因一是市场巡查力度加大,开展的创建活动和专项整治活动增加,进而用车量增加;二是车辆保险费,过路桥费增加,和燃油费增加(含燃油价格上涨因素),三是午秋两委秸杆禁烧车辆费用增加。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履行职能必需的监管执法。

联系方式: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mcscjgxx@163.com。

附件:1.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1.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入决算公开表

3.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支出决算公开表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