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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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9528/201611-00067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蒙城县环境保护局2014年预算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14-04-30 发布日期: 20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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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蒙城县环境保护局2014年预算情况
文号:
发文日期: 20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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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环境保护局2014年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4-04-30 00:00 信息来源:蒙城县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蒙城县环境保护局2014年预算情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法规的实施意见和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组织拟订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参与拟订主体功能区划。

   (三)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四)负责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工作。监督管理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土壤和光、恶臭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化学品环境管理;组织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督查、督办、核查企业、乡镇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严格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和限期治理制度,依法审查、核发办理排污许可证(临时许可证);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排污收费和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调查,进行生态环境质量分析和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设立、变更、撤销的审查意见,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工作;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七)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八)组织完善环境监测网络,负责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设施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气声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治理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和预测预警;建立环境质量发布制度,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组织开展排污申报、排污许可监测、建设项目环评、验收监测等工作;负责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系统的建立和管理,按规定发布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九)提出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环境污染治理新工艺、新技术工程示范和推广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组织拟订和实施环境保护督查制度,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督查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考核制度;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指导生态示范区与生态农业建设。

   (十一)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社会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带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协调县直单位共同办好涉及环境保护工作及县域经济发展的有关事宜。

二、部门概况

蒙城县环保局由局本级和二家二级预算单位组成,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大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6人,目前在职103人,退休人员9人。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开展污染减排工作。

1、明确目标,分解责任,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2014年是我县转型发展攻坚年,减排形势更加严峻,减排任务更加繁重。本年度减排目标初步为:工业源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在2013年排放量的基础上削减1.5%。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在2012年的基础上削减1.5%和1.2%。
   2、把好责任分解落实关,确保减排任务落到实处。制定并推进实施《2014年蒙城县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签订减排目标责任书,分解总量控制目标,落实减排责任主体,锁定年度目标和各项减排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减排工作。
   3、把好重点项目落地关,确保按节点要求完成。 一是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大污染源截污纳管,提高污水收集率。二是加强蒙城县污水处理二厂的运行管理工作,提高进水量和浓度,降低出水水质,完善中控系统。三是继续推进许疃镇污水处理厂和板桥集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确保上半年前建成并投入运营。四是强化农业源和机动车减排。1)继续推动农业减排。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尿资源化利用和综合治理力度,重点推进生态还田和标准化建设。2)持续推进机动车减排。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准管理,严格控制新增机动车数量,加快车辆淘汰力度。五是严格执行“批项目,核总量”制度,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全面贯彻执行“批项目,核总量”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明确总量指标来源和核定核算方法,确定我县“批项目,核总量”工作机制和程序,严格控制我县建设项目新增污染排放量。

(二)进一步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1、与开发区、发改委、招商局、工商、土地、住建委等部门联系,信息共享,为我县经济发展做好服务,把好环评前置审批关。

   2、开展一次园区的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清理工作,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接,对园区内所有入区项目进行梳理,发现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环境违法行为的项目将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3、积极为企业争取环保专项资金,做好项目服务工作,让项目尽快发挥环境效益。

   (三)继续做好生态辐射工作。

1、对照生态示范创建标准要求,指导生态创建单位进一步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积极向上协调,争取通过3家省级生态乡镇、5家省级生态村命名。

   2、进一步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努力促进农村环境质量改善。

   3、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调研,研究秸秆综合利用的新出路。

   4、进一步加强我县32家医院辐射防护监管工作,指导辐射工作单位完善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切实防范环境风险,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四)进一步加大环境监察力度。

1、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一次警告、二次罚款、三次停产治理。同时,继续加大力度查处“十五小”企业,严厉打击、关停取缔非法企业。

     2、强化环境日常监管。坚持系统检查和突击抽查相结合,加强环保现场执法检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着力防范污染事故,保障环境安全。继续加大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厂、造纸等重点行业环境监管力度。全面提高重点监管企业排放达标率和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率。督促企业建设和完善污染事故应急设施,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放射源、危险化学品等环境监管,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3、确保辖区饮用水源安全。严格执行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完成县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及各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工作。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排放污水,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污染和破坏水源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长效管理。

     4、认真做好环境信访工作,有效解决环境热点问题和各类环境纠纷。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环保违法案件的移交、移送和移办工作,并跟踪督查,确保环境违法案件得到真查实处,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5、依法全面、足额对排污企业征收排污费。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制度和程序,加强排污企业的申报审核工作,不断扩大排污费征收面,做到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  

(五)继续加强环境监测工作。

1、继续做好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等各项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为环境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数据支撑。

2、按要求完成《淮河流域健康与调查综合监测》2014年度的采样与送样工作,按要求完成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关于淮河流域健康调查工作。

   3、加强对污染事故和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监测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保证监测、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4、配合省、市环境监测站完成我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

(六)进一步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

不断拓宽深化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法制宣传月、科普宣传周等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站、张贴环境宣传标语、发放环保宣传单,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做到使群众了解环保,社会关注环保、共同支持环保。
   (七)进一步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按照环保干部职业道德准则和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引导干部职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参加继续再教育,组织选送参加省、市业务培训,抓好实际工作演练,不断促进干部职工更新知识,拓宽视野,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充实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岗位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促使机关干部职工做到慎小事、拘小节、清廉自守、洁身自好,努力形成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环保队伍,树立勤政为民的单位形象。

(八)认真做好上级环保部门安排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毫不松懈抓好党建、计生、综治、文明创建、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的落实。

四、县环保局2014年度可支配收入782万元,全部为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预算782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55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25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节能环保支出649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万元,占3%;医疗卫生支出28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80万元,占10%。 

附件1:

 

 

 

 

 

蒙城县环境保护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上年结余

0.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

 

 

 

 

二、外交支出

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

781.54

三、国防支出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0.00

 

 

三、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

 

五、教育支出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0.00

 

 

四、其他收入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事业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14

 

 

   经营收入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0.00

 

 

   上级补助收入

 

十、医疗卫生支出

28.21

 

 

   其他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648.64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0.00

 

 

 

 

十三、农林水支出

0.00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0.00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0.00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

 

 

 

 

十七、金融支出

0.00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0.0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79.55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0

 

 

 

 

二十二、预备费

0.00

 

 

 

 

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0.00

 

 

 

 

二十四、其他支出

0.00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0.00

 

 

收入总计

781.54

支出总计

781.5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计划情况。

 

 

 

 

附件2:

 

 

 

 

 

蒙城县环境保护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上年结余

财政拨款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

 

 

782

0

782

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

0

25

0

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5

0

25

0

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

0

2

0

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0

0

10

0

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3

0

13

0

210

医疗卫生支出

28

0

28

0

5

医疗保障

28

0

28

0

1

   行政单位医疗

3

0

3

0

2

   事业单位医疗

14

0

14

0

2

   事业单位医疗

11

0

11

0

3

   公务员医疗补助

0

0

0

0

99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1

0

1

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649

0

649

0

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43

0

43

0

1

   行政运行(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43

0

43

0

2

环境监测与监察

455

0

455

0

99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179

0

179

0

99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62

0

62

0

99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214

0

214

0

3

污染防治

151

0

151

0

1

   大气

50

0

50

0

7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39

0

39

0

7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62

0

62

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80

0

80

0

2

住房改革支出

80

0

80

0

1

   住房公积金

41

0

41

0

1

   住房公积金

32

0

32

0

1

   住房公积金

6

0

6

0

 

 

附件3:

 

 

 

 

蒙城县环境保护局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782

557

22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

25

0

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5

25

0

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2

12

0

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3

13

0

210

医疗卫生支出

28

28

0

5

医疗保障

28

28

0

1

   行政单位医疗

3

3

0

2

   事业单位医疗

25

25

0

3

   公务员医疗补助

0

0

0

99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1

1

0

211

节能环保支出

649

424

225

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43

43

0

1

   行政运行(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43

43

0

2

环境监测与监察

455

381

74

99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455

381

74

3

污染防治

151

0

151

1

   大气

50

0

50

7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101

0

10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80

80

0

2

住房改革支出

80

80

0

1

   住房公积金

80

80

0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计划情况。

 

   2.本表列示到政府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附件4:

 

 

 

 

蒙城县环境保护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669.04

557.04

112.00

208.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14

25.14

0.00

5.0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5.14

25.14

0.00

2.00

   事业单位离退休

9.62

9.62

0.00

2.00

   事业单位离退休

2.25

2.25

0.00

99.00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3.26

13.26

0.00

210.00

医疗卫生支出

28.21

28.21

0.00

5.00

医疗保障

28.21

28.21

0.00

1.00

   行政单位医疗

2.83

2.83

0.00

2.00

   事业单位医疗

14.03

14.03

0.00

2.00

   事业单位医疗

10.61

10.61

0.00

3.00

   公务员医疗补助

0.14

0.14

0.00

99.00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0.59

0.59

0.00

211.00

节能环保支出

536.14

424.14

112.00

1.00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43.31

43.31

0.00

1.00

   行政运行(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43.31

43.31

0.00

2.00

环境监测与监察

442.82

380.82

62.00

99.00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62.00

0.00

62.00

99.00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213.63

213.63

0.00

99.00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167.20

167.20

0.00

3.00

污染防治

50.00

0.00

50.00

1.00

   大气

50.00

0.00

50.00

221.00

住房保障支出

79.55

79.55

0.00

2.00

住房改革支出

79.55

79.55

0.00

1.00

   住房公积金

41.26

41.26

0.00

1.00

   住房公积金

32.21

32.21

0.00

1.00

   住房公积金

6.08

6.08

0.00

 

 

 

 

 

 

 

附件5:

 

 

 

 

 

蒙城县环保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蒙城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本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