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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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8736/201712-00013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12-07 发布日期: 2017-12-07
索引号: 003178736/201712-00013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12-07
发布日期: 2017-12-07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12-07 00:00 信息来源:蒙城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加强对中央财政补助我省审计专项经费(以下简称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审计事业发展,根据《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管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市(县)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要切实按照《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暂行办法》中的要求严格落实,加强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管理,切实增强责任感,全面准确地把握好各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和用途,确保专项经费分配使用的规范、安全、高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到位。

    各市(县)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要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强化经费监督检查工作。一是要建立详细的管理制度。各单位对于每一笔经费拨付、使用都必须有详细的记录,注明经费的数量、用途、使用责任人等,形成台帐;二是要派专人管理。各单位要指定一名专人负责经费管理工作,并由一名主管领导指导开展工作并对经费使用负领导责任;三是要建立跟踪落实机制。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建立一套有效的跟踪落实机制,出台具体的措施,加强对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的指导,切实抓好经费划拨、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四是要开展经费检查。上级财政、审计部门要不定期对下级单位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找经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落实的情况。五是要建立层级负责制。下级单位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专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并对上一级的领导负责,做到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三)报送资料,提供依据。

    各市(县)审计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定期检查经费使用台账,将检查结果上报给上一级单位。在次年二月底以前,将本市审计专项补助经费全年的分配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情况书面报告省审计厅。该报告将作为考核各市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分配下一年度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参考依据。

    二、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监督

    (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加强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财务管理,并采取直接或委托检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二)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财政厅和省审计厅将视情况减少,缓拨或暂停审计专项补助经费:

    1、截留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

    2、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的;

    3、抵顶市、县财政部门安排的其他审计工作经费的;

    4、擅自改变审计专项补助经费开支范围使用经费的; 

    5、因管理不善,给国家财产和资金造成损失和浪费的;

    6、其他违反本意见的行为。

    (三) 截留、挪用、贪污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其他

    省审计厅拨付的其他专项经费参照此实施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