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法院2019年
部门预算
2019年1月
目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主要职能4
二、部门概况5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5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6
五、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6
六、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7
七、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7
(一) 一般公共服务 7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 7
(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7
(四) 住房保障支出 7
八、机关运行经费情况8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8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8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8
十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9
十三、名词解释9
十四、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9
十五、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10
十六、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10
十七、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0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八、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九、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一、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目录第二部分详见附件)
蒙城县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蒙城县人民法院对蒙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二)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的再审案件。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三)依法对基层法庭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
(四)执行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一、二审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委托执行的案件。
(五)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六)指导本院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七)领导和指导人民法庭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八)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以及行政后勤保障工作。
(九)开展司法技术鉴定等工作。
(十)负责本院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十一)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概况
蒙城县法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和局属二级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蒙城县法院编制146人,目前在职118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52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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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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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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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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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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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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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是: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升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增强司法透明度;依法办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和各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基础建设,建设完成标准化执行指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畅通信息对接,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三个率先”、建设美好蒙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蒙城县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蒙城县法院2019年收支总预算2465.78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五、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
蒙城县法院2019年收入预算246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65.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六、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
蒙城县法院2019年支出预算246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1.31万元,占58.8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014.47万元,占41.15%,主要用于日常审判保障。
七、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蒙城县法院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2465.78万元,支出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65.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76万元,占10.2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6.84万元,占2.3%;城乡社区事物支出100万元,占4.1%;住房保障支出88.34万元,占3.55%。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251.76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11.03万元,减少83.82%,主要是人员减少。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56.84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1.55万元,减少20.32%,主要是人员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88.34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77万元,增长3.13%,主要是人员变动。
八、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县法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7.10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47.60万元,增长40.97%。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19年法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蒙城法院共有车辆14辆,其中,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3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县法院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十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十四、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蒙城县法院2019年收入预算246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65.78万元,占95.94%,比2018年预算减少239.6万元,下降8.85%,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万元,占4.06%,比2018年预算减少200万元,下降66%,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十五、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蒙城县法院2019年支出预算2465.7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39.6万元,减少8.85%,减少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其中,基本支出1451.31万元,占58.8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014.47万元,占41.15%,主要用于案件审判保障等支出。
十六、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蒙城县法院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七、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蒙城县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51.3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224.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67.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5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