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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教育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0 00:00 来源:蒙城县教育局 字体:[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及《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办公开办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表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公布蒙城县教育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 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一、概述

2017年,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加大信息 公开力度,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创新信息公开方式,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民生的作用 日益凸显。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成立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白学军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各中小学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形成教育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相关科室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加强对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提升业务工作能力。

(二)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制定了《蒙城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规范化、系统化和标准化。

(三)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强维护蒙城县教育局网站,设置教育要闻、公告公示、学校动态、教育科研、民生工程等栏目,实现及时更新重要信息,公示公告及时发布群众、教师、学生等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教育政策知识,成为对外发布教育信息的权威平台。及时更新、设计、美化局机关和学校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专栏,有效发布了教育重要工作信息。

(四)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巩固深化以院务公开为重点的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加快基层信息化和学校信息建设,实现了教师、学生学习间相互交流,方便群众看咨询和学生就学等问题。强化教育机构建立健全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以显示屏、公报栏等公开收费价格情况。积极推行医保经费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教育”、“阳光招生”、“阳光收费”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蒙城县教育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蒙城县教育局网站、蒙城县政府网站、亳州市教育局网站、安徽省教育厅网站等形式向公众公开。

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本年度本季网站政务公开信息2252条,“两化”网站政务公开信息3176条;蒙城县教育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28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2505条、教育要闻353条、公示公告222条、媒体关注信息48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2017年,未有依申请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件。

四、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7年,蒙城县教育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电话、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蒙城县教育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信息种类繁多、数量较大,导致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公众在获取信息的互动性、便利性上还 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仍需进一步拓宽 ;三是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2018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扎实推进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责任,从源头上对信息进行分类存储、规范化管理,定期开展督查。二是推进信息公开能力建设和平台建设,逐步完善便于公众知晓的综合化信息公开方式,并做好公开渠道和平台宣传工作。三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与申请人有效沟通,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 特殊信息需求。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与交流,努力使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覆盖全县教育系统各单位及相应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