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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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00:00 来源:蒙城县水利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发布10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70条、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信息发布26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共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上网信息发布均已审核、文件发布7条并逐一解读、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排查无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主动公开目录调整2个栏目。(栏目名称:乡村振兴、审计整改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内部工作考核内容,督促各股室、直属机构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针对政务公开测评所指出的问题,多次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网自查工作,均按要求立行立改,及时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一是主动公开意识需要提升,要培养大家的工作习惯,需要公开必须主动化、常态化。二是政务公开要落实到具体科室,有些业务性工作直到检测发现缺失后才予以补足,需要进一步融入日常工作程序,及时有效公开。三是主动公开要提高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回应的质量、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重点领域信息还要及时跟进更新,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更新不及时不全面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加大各股室的协调力度,及时将政府信息第一时间收集及时发布,提高公开实效。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培养公开意识,通过开展和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学习,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新做法、新经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方式。2022年我局要加强学习培训,培养新人。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加强制度监督,将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领域实际,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提升公开的质量和成色。加强沟通指导,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一步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更新及时、内容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