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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小辛集乡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00:00 来源:蒙城县小辛集乡 字体:[ ]

蒙城县小辛集乡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蒙城县小辛集乡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乡在蒙城县委、县政府及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开展政务服务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努力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我乡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21年,我乡累计公开政务信息2269条。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有:政策解读信息19条,财政资金信息303条,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信息575条,社会保障信息214条,监督检查信息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及时发布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到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严格遵循“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对政府信息严格把关,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制度、依程序进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为有力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我乡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向社会公布电子邮箱和咨询电话。并指定一名业务能力精湛、精通电脑业务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是信息规范精准。坚持围绕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建设,不断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平台便民利民。为进一步健全基层为民服务场所载体功能,不断提升基层服务水平和质量,小辛集乡积极搭建为民服务平台,相继修建了乡为民服务中心和18个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村,共建设乡级基层政务公开专区1个,村级基层政务公开专区6个。将政务公开服务向基层一线延伸,社会反馈良好,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小辛集乡基层政务公开专区,配备触摸屏和查询电脑各一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小辛集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公室下发的政务公开问题反馈清单,逐项整改,限期销号,不断提升我乡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同时利用公众参与监督保障工作,及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 强化督查考核,采取不定期抽查与定期考查,督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存在问题:

1、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工作能力有待提高。

2、公开内容不够细化,人员配配力量不足。

3、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是改进情况:

1、加强与各站所之间联系,及时将各站所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总结经验,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好务。

2、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予以发布;积极参与县政务公开办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3、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