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坛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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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坛城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00:00 来源:蒙城县坛城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坛城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坛城镇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深化三大攻坚战、公共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1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069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坛城镇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坛城镇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更好的服务群众,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一是做好当前重点工作信息发布,及时公开发布应急管理、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的信息,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民共建的氛围;二是依据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好政府信息的拟稿校对、保密审查、发布审批、发布登记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坛城镇不断加强信息共享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政府信息网站、镇村公开栏等多种形式,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系列制度,不断增进政务公开、增强政务服务能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坛城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二是通过投诉电话、意见箱、走访等多种方式,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对凡应该公开而没有公开,以及公开内容不规范的,做到立行立改;四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个人,明确责任,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评体系,使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信息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使政务公开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轨道,为全镇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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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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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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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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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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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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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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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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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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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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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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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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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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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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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样。

2、业务具办人员对具体公开的相关事宜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

3、宣传的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收集。进一步做好信息收集并及时发布,加大对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将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二是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具办人培训及自身学习,不断提升具办人业务办理能力,避免由于知识匮乏、工作经验不足,不能更好、更快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新《条例》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方式,使广大群众认知信息公开、参与信息公开、利用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