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招商服务中心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蒙城县招商服务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蒙城县招商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00:00 来源:蒙城县招商服务中心 字体:[ ]
亳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

蒙城县招商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招商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常态化公开。县招商服务中心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深化招商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县招商服务中心共发布信息268条,其中基础栏目信息量268条。

二是加强用权公开。全面梳理县招商服务机关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和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并按要求公开。

三是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策解读栏目,全年发布上级政策解读信息5件,本级政策解读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强化法律意识和协调意识,我中心严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程》要求,规范办理流程和答复文书,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申请人要求回复至邮箱。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据近年来国家对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新《条例》有关规定,一是完善调整我中心公开目录。二是管理重要政府信息。我中心以各科室提供信息为基础,由办公室汇总,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收集、整理、审核、发布。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注重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今年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中心认真梳理了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职责,结合落实市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要点,根据各科室职责进行维护任务细化分工,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并增强工作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今年来,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分管领导主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根据职能调整及时完善领导小组,由中心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把落实政务公开作为全中心一项重点工作,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领导,有安排,有措施,有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内容更新不及时。

整改措施:进一步深化学习,熟悉文件要求,认真对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相关内容。

(二)政务公开不及时。信息报送时间明显迟缓,信息失去时效性,失去上报价值。

整改措施:加强宣传,强调信息时效性的重要性,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