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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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司法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1 00:00 来源:蒙城县司法局 字体:[ ]

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政务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为我县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我县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领导、人员调整,及时调整充实了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局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负责信息的发布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

(二)、狠抓培训,提高水平。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根据蒙城县司法局干部培训计划要求,分别于2016年3月、10月进行了两次全员培训,同时积极派出人员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有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使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蒙城县司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规定,在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模式,更新完善并向社会公布了《蒙城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蒙城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实行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全面,已走上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截至12月底,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540条。其中,工作动态497条,政策法规5条,部门预算4条,主题活动11条,宣传培训23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虽然我局没有接到信息公开申请,但对信息公开申请我们做了充分的准备。

(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16年,我局未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信息意识不强。

2、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不够贴近于民。我局主要通过亳州市政务公开网、蒙城普法网等公开政府信息,不能适合偏远的群众查阅。

(二) 改进措施

1、加强培训,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2、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补充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提高网站服务功能,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性,创新利用微博等方式公开信息,尽力让公众方便查询。

4、进一步制定一套适应本局的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