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水产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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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畜牧兽医水产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2 00:00 来源:畜牧兽医水产发展中心 字体:[ ]

2016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务公开总体工作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健全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推行有计划、有步骤。全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领导班子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政务公开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的大事,作为建设公正、廉洁、文明、高效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杨金全局长为组长、江胜、孙惠芳副局长为副组长,动检所于侠贞所长、畜牧技术推广站丁家科站长、动物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孙惠芳主任、综合办公室周建辉等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侠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徐敏为办公室成员。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协调处置与政务公开相关事宜,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开和运行。

    (二)《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及时更新完善相关内容。对办理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承诺制,对所有办理事项均实行免费办理和免费行政许可审批。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及落实情况

建立政务公开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按照政府政务公开要求,制定了畜牧兽医水产局政务主动公开责任制、畜牧兽医水产局政务主动公开责任追究制。建立办事流程,实现规范操作。对行政许可的《兽药经营许可》、《动物防疫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动物诊疗许可》和在地方媒体发布兽药广告审批;动物和动物产品运输、出售前检疫;生猪等动物屠宰后的产品检疫;单位自宰自用生猪、牛、羊的检疫;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等,制定规范的办事程序。一次性告知办事所需要的资料和办事流程。如:项目名称、办理地点、许可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以及收费与否等等。

对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流程规范办理。按照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同岗替代制、失职追究制和否定报备制快速便捷地处置和办结行政许可事项。

实行政务公开,服务便捷通畅。为切实把为民服务作为窗口服务的第一要务,把畜牧业致富一方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坚持按制度办事,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实项,行政审批程序、时效等,以阳光政务便民,以接受社会监督。坚决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以窗口服务人员的聪明才智谋事业,以扎实的工作谋发展,增强自律意识,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始终把农民脱贫致富,发展生产力当作工作的第一要务,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

推行全程代理,构建和谐服务。通过推行一系列全程代理措施,增强窗口人员的服务代理意识,增强窗口人员的政策意识、求真务实意识、与时俱进意识、便民意识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意识,不断探索窗口服务的新的途径和对策,以对党和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抓实干,构建优质和谐服务窗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共公布有效信息209条,均经过审查后进行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无申请公开的内容。按照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事项、单位办理事项程序、依据等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