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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90696/202208-00016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涉及商业保理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举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05 发布日期: 2022-08-05
索引号: 113416220031790696/202208-00016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涉及商业保理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举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05
发布日期: 2022-08-05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涉及商业保理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举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5 10:54 信息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保理公司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函》(银保监普惠金融函〔2022〕174号)和省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和权益保护,推动大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减费让利、助企纾困,引导和督促商业保理公司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现公布涉及商业保理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举报渠道。具体如下:

一、投诉举报渠道

电话:0551-62603750

邮箱:swtzcfgc@163.com

传真:0551-62603750

邮寄地址: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324室

二、投诉举报事项

(一)大型企业利用优势地位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主要表现形式:叙做保理业务的基础交易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不符合行业规范、交易习惯,设置的交易条件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未在基础交易合同明确约定,强制中小企业供应商接受商业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上的电子信用凭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等。

(二)垄断限制中小企业供应商应收账款融资。主要表现形式:剥夺、限制中小企业供应商在应收账款融资方面的自主选择权,限定融资服务方,甚至迫使中小企业供应商仅能从大型企业所属商业保理公司申请保理融资;大型企业不配合中小企业供应商向商业银行或其他商业保理公司申请应收账款融资,未能在中小企业提出确权请求后30 日内确认债权债务关系等。

(三)提供保理融资收取的息费不合理。主要表现形式:收取的保理融资款利率过高、无合理理由对二级、三级供应商收取高于一级供应商的利率;未实际提供服务,巧立名目收取服务费用,或收取的服务费用质价不符;以费用名义收取“砍头息”等。

(四)其他侵害中小企业供应商合法权益的情况。主要表现形式:开展虚假营销宣传,虚假、夸大或者片面宣传相关产品和服务;未向客户如实、充分揭示有关产品或服务的关键条款、主要风险;未能有效建立客户信息安全保护制度,不当使用或泄露客户相关信息;未建立方便快捷的争议处理机制,投诉处理程序不够完善,客户投诉、举报事项及其他相关争议不能得到及时处理等。

三、投诉举报方式

请举报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前,通过电话、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实名举报存在上述情形的商业保理公司。举报人需提供相关说明和佐证材料(无佐证材料的不予受理),我局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予以处理,同时对举报人和举报信息予以保密。请广大人民群众和中小企业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参与,踊跃举报涉及商业保理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相关线索,携手营造健康有序的地方金融环境。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