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民政局2022年9月岗位责任目标月度进展表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行事历 进展情况 是否
完成
1 做好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全力维护安全形势稳定。 按季度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 根据局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采取常态化现场督导调度、暗访发现问题整改和回头看等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前三季度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有序。 推进中
2 依据《中共蒙城县委办公室、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蒙办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坚决守护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加强促进共同富裕长远谋划和措施配套,出台新一轮促增收政策。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做好全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 第一季度:做好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县级预算。
第二季度:建成蒙城县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平台(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平台)并举办操作系统应用业务培训会。
第三季度:根据亳州市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相关文件精神,启动蒙城县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标工作。
第四季度:完成"情满漆园 助困同行”社会救助项目,12月完成全年的低保资金拨付工作。
按月做好因灾、因病等突发事件导致生活贫困的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及时拨付救助资金。
第一季度:按照民政部门服务的群体和分类补助标准,完成了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县级预算。
第二季度: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建成了蒙城县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平台(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平台),6月14日举办了由民政业务人员参加的操作系统应用业务培训会。
第三季度:根据亳州市政府亳政秘(2022)56号文件精神,完成了蒙城县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标工作。6月份,完成了"情满漆园 助困同行”社会救助项目。截至目前,已发放低保资金16676.4851万元,完成全年发放任务的66.67%。1-9月份,先后救助因灾、因病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1430人,发放救助资金624.28万元,完成69.8%。                                     
推进中
3 依据《亳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亳州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社救字〔2021〕12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全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按月做好特困人员动态调整及供养资金拨付工作。 截至目前,全县特困供养人员4972人,其中分散供养3675人,集中供养1297人,累计发放资金3027.5276万元,管护资金:150.775万元。 推进中
4 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亳州市民生办《关于印发2021年分项目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民生办〔2021〕5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按月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的动态调整及资金拨付工作。 截至9月份,全县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18356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1063.182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人数14390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826.293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累计拨付1889.475万元。 推进中
5 依据民政部《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3号)、亳州市民生办《关于印发2021年分项目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民生办〔2021〕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完善孤残儿童养治教康和社会工作服务等孤儿基本生活权益保障工作。 第一季度:出台2022年福利中心安全管理制度,调整充实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双节”个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领导捐赠慰问的接收工作。
第二季度:及时将患病孤残儿童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对新增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走访调查。
第三季度:强化职工的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及后勤保障工作,及时配备孤儿生活必需品。做好幼升小、小升初、初升高的衔接工作。
第四季度: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社会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走访调查工作。
第一季度:                                                              1.1月10日福利中心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并出台福利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2.“双节”期间,福利中心共接收7家单位及个人捐赠,约合人民币39400元,已全部用于孤残儿童。
第二季度:
1.将孤儿国文斌送至亳州市人民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2.对新增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走访30次,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新增44人次,减少27人次;1-6月共保障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243人次,保障资金1050.21万元。
第三季度:
1.7月5日请县消防队工作人员对中心全体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及后勤保障工作,及时配备夏季孤儿生活必需品衣服、鞋子、内衣等,每名孩子各2套,共计72套。                                                  3.协调教育局绩教科给中心幼升小的两名儿童办理新入学手续,为一名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转为集中供养儿童办理转学手续,现在3名儿童已在政通路小学就读;3名初中毕业生考取蒙城职教中心,已办理入学手续,现已在职教中心就读。
推进中
6 依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皖民务字〔2018〕71号)等文件精神,开展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第一季度: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第二季度:开展街面巡查救助工作。
第三季度: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
第四季度:做好全年救助对象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一季度:开展“寒冬送温暖”期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2人次,其中站内救助24人次,站外救助8人次;出动救助巡查车辆160车次,出动工作人员480人次,发放救助物资40份,护送返乡16人次。
第二季度:常态化开展街面巡查工作,先后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2人次,其中站内救助19人次,站外救助3人次;出动救助巡查车辆135车次,出动工作人员400人次,发放救助物资22份,护送返乡14人次。
第三季度:集中开展“夏季送清凉”期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6人次,其中站内救助23人次,站外救助3人次;出动救助巡查车辆150车次,出动工作人员460人次,发放救助物资20份,护送返乡14人次,做到应救尽救,并及时将救助对象档案进行了整理归档。
推进中
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推进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2022年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到100%。 第一季度:起草关于成立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的报告,提交局党组研究。
第二季度:印发关于成立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的通知。
第三季度:完成10个乡镇(街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成立工作。
第四季度:完成全县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成立工作。
第一季度:1月18日,向局党组提交了关于成立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的报告,局党组给予了研究。
第二季度:4月20日,印发关于成立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的通知。
第三季度:9月9日,完成了17个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挂牌工作。
已完成
8 根据《关于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皖民务函〔2019〕228号)等文件精神,开展留守儿童信息系统维护工作。 按季度对我县留守儿童登记在册人数进行动态更新。 第一季度登记在册留守儿童人数为4945人;第二季度登记在册人员为4138人;第三季度登记在册人员为3092人(暑假期间,部分父母返乡导致数据变化较大)。 推进中
9 制定印发《蒙城县村(居)务公开目录》,对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制定印发《<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等四个清单》文件,向基层放权赋能。开展社区协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1.2月份制定并下发文件。6月份对9个乡镇、街道的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并下发通报。12月份对剩余8个乡镇、街道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下发通报。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抽查2个村(社区)。
2.待市下发《关于印发<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等四个清单的通知》文件后,第一个月拟定我县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通知,第二个月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制定并下发四个清单文件。
3.一季度下发2021年下半年社区协商资料预审情况的通报;二季度制定印发《以城乡社区协商为平台,以三治融合为抓手,提升乡村治理迈上新台阶实施方案》;三季度开展2022年上半年社区协商资料预审工作,并下发通报;四季度适时组织各试点单位开展社区协商工作培训。
1.2月17日下发《蒙城县村(居)务公开目录》的通知。6月份,对全县17个乡镇34个村落实村务公开情况进行调研,及时印发了调研发现问题通报。
2.2月18日,市下发《关于印发<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等四个清单的通知》文件,3月25日,7家部门联合下发蒙城县《关于印发<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等四个清单的通知》(民基〔2022〕4号)文件。
3.1月6日下发2021年下半年《关于“社区协商”资料预审情况的通报》;4月20日,联合司法局、文明办下发《关于印发<以城乡社区协商为平台,以三治融合为抓手,提升乡村治理迈上新台阶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基〔2022〕5号)文件;7月29日,下发《关于2022年上半年社区协商资料预审情况的通报》。
推进中
10 开展社会工作宣传培训。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力争2022年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覆盖率达到60%。 第一季度:开展社工周宣传工作,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品。
第二季度:做好社工师考试培训和免费发放辅导用书工作,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覆盖率达到60%。
第一季度:3月份,及时下发了通知,开展了社工周宣传工作。                                              第二季度:举办了社工师考前培训,免费发放了辅导用书,全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覆盖率已达到60%。 已完成
11 依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皖民管字〔2021〕66 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根据市民政局2022年度岗位责任目标任务,我县共需成立692个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其中城市社区社会组织156个,农村社区社会组织536个。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治化建设。 第一季度:对成立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下发《关于开展县级社会团体2021年度检查的通知》(民社管〔2022〕01号)和《关于开展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年度检查的通知》(民社管〔2022〕02号)。
第二季度:成立城乡社区社会组织276个,其中,城市社区社会组织62个,农村社区社会组织214个。完成全县社会组织2021年度年检工作。
第三季度:累计成立城乡社区社会组织554个,其中,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累计125个,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累计429个 。开展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工作。
第四季度:累计完成成立城乡社区社会组织692个。
    
第一季度:3月21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县级社会团体2021年度检查的通知》(民社管〔2022〕01号);4月8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年度检查的通知》(民社管〔2022〕02号);4月8日,完成了成立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动员部署工作。
第二季度:5月31日,完成了全县社会组织2021年度年检工作。6月底,已成立城乡社区社会组织276个,其中,城市社区社会组织62个,农村社区社会组织214个。
第三季度:9月10日,完成了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工作。9月15日累计完成成立城乡社区社会组织692个。
已完成
12 依据蒙城县委办公室、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蒙办〔2016〕11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殡改政策宣传和殡葬管理工作。持续巩固农村乱占耕地硬化墓地整治成果。 1.开展殡改政策春、夏、秋、冬“四季宣传”。
2.对各乡镇殡葬管理工作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年奖惩”制度,每月对全县殡葬管理工作进行通报,每季度对全县殡葬管理工作进行调度。8月份完成2021年度全县殡葬管理奖惩工作。
3.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的通知,并将巩固提升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工作纳入2022年度乡镇高质量发展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
   
1.已开展“春、夏”两季集中宣传工作,秋季宣传正在开展中。
2.落实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月通报、季调度、年奖惩”制度,月通报8次;季调度2次;2021年度全县殡葬管理奖惩兑现工作已于8月初完成。
3.2月2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的通知》;已将整治工作纳入2022年度乡镇高质量发展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
推进中
13 “十四五”末,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50张。2022年每千名老人达到46张。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级中心”。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兴办和新增养老服务设施,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推进养老智慧化建设,搭建“互联网+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做好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 事项一:年终达到千名老年人床位46张,新增床位150张。一季度动员部署工作,二季度完成任务10%, 三季度完成任务100%。
事项二:实现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一季度动员部署工作,二季度督促乡镇实施, 三季度完成。
事项三:每季度给予养老机构拨付运行补贴,11月份前给予符合条件的给予拨付建设补助(一次性)。
事项四:10月底前,完成县级智慧养老平台搭建工作。
事项五:一季度谋划适老化改造乡镇,二季度完成招标,三季度着手实施适老化工作,四季度验收适老化工作。
事项六:按月发放百岁老人高龄津贴,11月1日前完成本年度80周岁-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
事项一:目前已达到千名老年人床位46张,新增床位150张。具体位于马集颐居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事项二:结合老年助餐行动,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已实现全覆盖。
事项三:拨付民办养老机构上半年运行补贴84.28万元,拨付颐居苑和鸿睿老年公寓建设补贴49.1万元。                                           事项四:9月中旬,完成了县级智慧养老平台搭建工作。
事项五:完成了156户市级适老化改造任务,10月份进入验收阶段。                                               事项六:1-9月份,按月发放百岁高龄津贴,累计目前共发放1101人次,资金55.05万元,80-99周岁正在办理,11月前后完成资金发放工作。
推进中
14 落实好《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6号)文件精神,落实养老服务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按规定对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等。提高落实养老机构贷款贴息标准。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加大智慧养老示范、普惠性医养结合项目建设支持力度,提升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比例和护理型床位比重。 事项一:每季度给予养老机构拨付运行补贴,11月份前给予符合条件的给予拨付建设补助(一次性)。
事项二:每季度宣传一次养老机构贷款贴息政策。
事项三:加大福彩公益金投入适老化改造工作。一季度谋划适老化改造乡镇,二季度完成招标,三季度着手实施适老化工作,四季度验收适老化工作。
事项四:动员社会力量为养老机构捐资捐助,支持养老机构运行。
事项五:新增护理型床位30张。一季度选址,二季度建设,三季度完成。
事项一:拨付民办养老机构上半年运行补贴84.28万元,拨付颐居苑和鸿睿老年公寓建设补贴49.1万元。
事项二:开展了3次养老机构贷款贴息政策宣传工作。
事项三:完成了156户适老化改造任务,10月份进入验收阶段
事项四:6月份,福彩中心向11所民办养老机构捐赠物品。
事项五:完成新增护理型床位30张,其中王集新增18张护理型床位,鸿福老年公寓新增12张护理型床位。
推进中
15 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促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 1.每月对民办养老机构人数进行清点;每季度对民办养老机构开展督导并形成督导通报;每年开展两次民办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分别于6月底前开展一次,10月底前开展一次。
2.将居家养老中心和老年助餐相结合,于11月底前完成51所老年助餐点建设。
1.截止目前,已委托民和社工对养老机构人数进行了9次清点;已完成前两个季度督导通报工作,第三季度通报9月底下发;完成了上半年养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2.已完成77所老年食堂(助餐点建设)。 推进中
16 一是深化58个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二是加强村(居)务公开,制定村(居)务公开目录,规范程序、内容、要求,上、下半年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各开展一次抽查;三是建立并严格执行村工作事项准入制度,落实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事项清单制;四是规范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上、下半年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各开展一次抽查;五是推行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张表”制度。 第一季度:出台《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等四个清单和《村(居)务公开目录》文件,对2021年下半年试点单位“社区协商”资料预审情况通报;
第二季度:开展上半年村(居)务公开、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落实情况抽查;
第三季度:下发2022年上半年试点单位“社区协商”资料预审情况通报;
第四季度:开展下半年村(居)务公开、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落实情况抽查。
第一季度:2月17日,下发《蒙城县村(居)务公开目录》的通知,3月25日,7家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等四个清单的通知》(民基〔2022〕4号)文件,1月6日下发2021年下半年《关于“社区协商”资料预审情况的通报》。
第二季度:6月份,对全县17个乡镇34个村落实村务公开情况、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进行调研,及时下发发现问题通报。
第三季度:7月29日,下发《关于2022年上半年社区协商资料预审情况的通报》。
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