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围绕“双招双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加大年度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增强公众获得感、参与感和满意度,有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784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90673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数5165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数1946条,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60.01%。
从公开义务人看,全县发布信息78475条,县政府发布信息15276条,同比上升24.13%;县政府部门发布信息32180条,同比上升52.89%;乡镇政府发布信息31019条,同比上升46.97%。
从信息内容看,重点领域信息18559条,其中,政策解读信息543条、行政权力信息2562条、财政资金信息3263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1635条、公共监管信息560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1142条、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信息8461条、建议提案办理393条。
此外,根据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两化”专题共发布信息数14543条(包含乡镇信息公开条数),基本完成了序时任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全县各有关单位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0件,依法已办结59件,答复率98.3%。其中,答复“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的29件;明确“不予公开”的5件,其他情况25件(包括“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申请信息不存在”、“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告知其他途径办理”等)。
从公开义务人看,县政府受理20件,各部门及乡镇(街道)受理40件。申请内容涉及土地征收、公租房申请、政府文件等领域。申请渠道方面,当面申请0件,信函申请12件,网络申请48件,其他渠道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二是明确主动公开范围,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网站各栏目内容责任单位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三级审核”机制,健全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备案等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
三是提升主动公开质量,加强解读回应。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规范,通过文字、图片、视频、部门专家、媒体等多元化方式进行解读。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重大项目建设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监管等领域进行了全方位的公开。
四是切实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的维护和内容更新工作,力求及时准确上传信息。确保上传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可靠性。确保网站不出现政治性表述错误、严重错别字、虚假信息、非法链接等问题,全面排查整改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确保个人信息保护常态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依托政府网站建好公开专题、依托服务大厅建好公开专区、依托移动端建好公开新媒体、依托多各形式建好传统平台四个方面的努力,2020年,平台建设经验得到国务院办公厅推介。2021年,我县继续深化平台建设,政策通平台运用走进政务公开专区。乡镇级、村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全面铺开。我为群众办实事有了线下阵地。同时依托12345热线,搭建政策问答“点对点”、“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工作考核力度,狠抓整改落实。新修订县直部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考核细则,增加了分值权重。同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日常管理及季度监测工作,及时通报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提高整改实效,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持续高效开展。
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蒙城县基层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制定《蒙城县基层政务公开监督员调研行动方案》,认真收集、吸纳评议群众意见和建议。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021年我县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三是优化业务培训方法,深度解析要点难点。2021年组织开展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2次,累计培训200余人次。结合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对2021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要点进行解析,对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进行详细讲解,围绕主动公开栏目存在问题进行培训,对利企便民政策、解读、咨询一体化平台进行使用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3 | 0 | 37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49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710 | ||
行政强制 | 43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309.937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0 | 0 | 0 | 0 | 0 | 0 | 6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 | 0 | 0 | 0 | 0 | 0 | 3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七)总计 | 59 | 0 | 0 | 0 | 0 | 0 | 5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2 | 0 | 1 | 0 | 3 | 1 | 0 | 0 | 0 | 1 | 3 | 0 | 0 | 0 | 3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一是基层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有提升空间,部分重点领域责任单位上报信息与指标要求有所差距,需进一步努力。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工作部署,切实把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落到实处,为助力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为推动我县基层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现代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在抓好全县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推进工作,适时调整优化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加强常态化管理。
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认真组织业务集中学习,不断提升重点领域信息上报的质量,推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常态化督导和管理,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定期深入基层,变督查通报为上门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在新形式下有新的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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