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蒙城残疾人补贴范围、补贴标准

访问次数:5327 信息来源:民生网 发布时间:2021-12-15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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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蒙城县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民福〔2021〕33号)规定:

 (一)补贴范围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指具有蒙城县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原有政策范围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指具有蒙城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二)补贴标准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三)政策衔接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生活、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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