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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429H/202403-00054 组配分类: 办事过程信息
发布机构: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办事程序与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4 发布日期: 2024-03-04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办事程序与指南

发文日期:2024-03-04 15:58 浏览次数: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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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

2、《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外商投资项目下放核准权限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0]914号)。

3、《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

4、《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5月17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2号)

二、申报对象

1、企业。

三、法定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规定;

(二)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准入标准;

(三)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四)不影响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

(五)对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申报材料

1.外商投资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

2.项目申请报告;

3.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4.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5.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或规划设计条件;

6.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或用地手续;

7.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8.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9.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1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

2、受理:蒙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厅6号窗口。

3、审核评审:县发改委固投室、办公室、价格管理室、环资室审核、评审申报材料

4、核准:办理项目核准手续

5、发文

六、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评审、修改文本、听证和公示时间)

2、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评审、修改文本、听证和公示时间)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58-7661023

2、投诉电话:0558-762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