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2003178429H/202403-00054 | 组配分类: | 办事过程信息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办事程序与指南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3-04 | 发布日期: | 2024-03-04 |
一、法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
2、《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外商投资项目下放核准权限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0]914号)。
3、《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
4、《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5月17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2号)
二、申报对象
1、企业。
三、法定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规定;
(二)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准入标准;
(三)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四)不影响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
(五)对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申报材料
1.外商投资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
2.项目申请报告;
3.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4.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5.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或规划设计条件;
6.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或用地手续;
7.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8.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9.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1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
2、受理:蒙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厅6号窗口。
3、审核评审:县发改委固投室、办公室、价格管理室、环资室审核、评审申报材料
4、核准:办理项目核准手续
5、发文
六、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评审、修改文本、听证和公示时间)
2、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评审、修改文本、听证和公示时间)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58-7661023
2、投诉电话:0558-762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