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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交易问题(已办结)

来信人:*** 来信时间:2022-02-10 16:33 信件来源:蒙城县人民政府

您好,领导,我家在庄周小区A区有几套安置房,现在家里急需用钱,需要卖房,请问现在是否可以正常过户交易。

回复单位: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2-02-11 08:30

网友您好:

为了规范高效办理群众诉求,县人民政府专门设立了县长热线受理中心,是我县规定办理渠道,方便为群众解决难题。

您的反映已移交到县长热线受理中心进行转办,转办结果将及时反馈给您。



回复单位: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2-02-20 20:14

网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如下:

按照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安置房补缴土地出让金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的规定,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安置房,缴纳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后,可以办理安置房转移登记。

如有其他问题,请致电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0558-7686128、7686010。感谢群众对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注!

更多问题欢迎登陆网站留言,或者拨打7812345县长热线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