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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商务局多项措施并举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落到实处

阅读次数:3013 作者:郭兵 信息来源:蒙城县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9-07-02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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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局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业务工作的开展,真正把《条例》落到实处。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深化对《条例》发布与实施重要意义的认识    《条例》是我国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法规,其发布实施对于提高我国政府施政行为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意义深远。各股室要从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精神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精心准备,狠抓《条例》精神的贯彻落实  对照《条例》要求,结合全面推进商务工作建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形势,认真梳理工作职能,准确确定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形式,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准备工作。重点把握三点:一要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都要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向社会或单位内部公开。二要突出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行为、政府决策行为、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开服务职能情况的公开。三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现象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条例》学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条例》要求,真正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纳入局工作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精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和使用的一个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积极性,自觉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识,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能力。要通过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妥善解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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