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开发区行政管理效能,按照《关于印发〈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皖编办〔2022〕326号)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开发区实际和以及各单位赋权意愿,梳理开发区赋权清单,行政权力由县直部门委托开发区实施,公共服务由县直部门授权开发区实施。
二、起草过程
今年2月份,按照《关于印发〈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皖编办〔2022〕326号)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过调研座谈,征求开发区及相关县直单位意见,结合开发区实际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编制了《蒙城县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初稿)》,共38条事项,并报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审核。
3月份,根据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反馈意见,我县重新梳理《蒙城县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初稿)》,加上《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蒙城县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的通知》(蒙政秘〔2020〕28号)的39条事项,形成 《蒙城县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二次征求意见稿)》,共100条事项。根据各单位二次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经过梳理形成送审稿。3月23日完成合法性审查,3月31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印发实施。
三、工作目标
促进我县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开发区行政管理效能,优化审批机制,确保权力运行顺畅高效。
四、主要内容
《蒙城县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事项共计100条,涉及原行使县直部门10家,其中涉及县发改委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 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等15条事项、县经信局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1条事项、县农业农村局的“农药经营许可”、“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等10条事项、县生态环境分局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备案”2条事项、县市场监督局的“食品经营许可”、“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备案”等6条事项、县文旅体局的“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等12条事项、县卫健委的“对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等四类行为的处罚”、“对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处罚”等15条事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4条事项、县税务局的“增值税征收管理”、“消费税征收管理”、“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等35条事项。
赋权形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地市已公布情况,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及其他权力等权力类型93条事项采取委托形式,公共服务7条事项采取授权形式。
五、保障措施
(一)县开发区管委会要主动对接赋权部门,有序承接赋权事项的审批责任和管理职责,接受指导监督。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税务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工作要求,优化审批机制,确保权力运行顺畅高效。
(二)《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蒙城县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的通知》(蒙政秘〔2020〕28号)即行废止。
六、解读机关及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中共蒙城县委编办
联系人:葛启标
咨询电话:0558-7623775